2016年1月29日,由科技部、財政部、國稅總局聯合制定并發布了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(國科發火〔2016〕32號)、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等文件,新政更多向中小企業傾斜,積極鼓勵符合高新技術認定條件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。
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,對企業本身而言具有重大意義:
2、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,有助于企業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,使本企業產品在市場銷售、投標等過程中更具有競爭力。
3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是一項引導政策,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,走自主創新、持續創新的發展道路,鼓勵企業研發再投入,提高企業科技創新能力。
4、國家有很多優惠政策向高新技術企業傾斜,高新技術企業是吸引地方政府、行業組織對企業實施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的重要條件,也更具有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實力,從而推動企業快速投入到產業化經營中去。
1、知識產權確權工作應提前做好儲備
新辦法強調對知識產權的所有權,第十一條之規定“企業通過自主研發、受讓、受贈、并購等方式,獲得對其主要產品(服務)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”。
取消通過5年以上獨占許可獲得知識產權的類型。
假如企業尚無知識產權,可以通過轉讓或申請的方式盡快取得與企業主要產品(服務)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相關知識產權的確權工作。
2、注意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與企業年度審計報告的一致性
因各種原因,企業的匯算清繳數據與年度審計報告、賬面數據可能不一致,特別是涉及到主營業務收入、主營業務成本、管理費用、利潤總額等關鍵數據。新辦法規定,申請高新資格提交的材料中應包含“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”.
若不一致,會被認為申報材料不真實。
3、明確研發部門
企業的發展靠技術或產品的更新換代和持續改進才能不被市場淘汰,研發部門在企業的組織結構中的地位非常重要,所以在企業的層級管理或組織架構圖中,研發部門需要單列,若企業有小試或中試車間,這些車間可作為研發部門的下級部門進行管理。
4、明確研發規劃
研發部門建立后,企業決策層要制定一個企業中長期的產品研發規劃,該規劃是企業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綱領性文件,所有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的軟硬件設施、文字材料、人員組織、財務核算設置等均圍繞該規劃展開。
二、已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,也應做好以下工作:
1、及時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
新辦法第十三條規定:企業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,應每年5月底前在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”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、科技人員、研發費用、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。同時按照新規定,連續兩年未進行備案將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進行補稅。
新辦法第十七條規定,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(如分立、合并、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)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。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,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,對于企業更名的,重新核發認定證書,編號與有效期不變;不符合認定條件的,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。